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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微之:即元稹。仲远:即李三,李顾言。唐朝监察御史,元和元年的进士,同科还有皇甫湜、陆畅、李绅、李虞仲等,主持此次贡举的官员是礼部侍郎崔邠,本榜进士只取了二十三人。幽独:孤独寂寞。
去国:离开京都或朝廷。
可能:也许。
贾谊:西汉大儒,政治受挫而贬长沙,深感失望而常以屈原自比。
解读:
这首五言排律作于元和十一年(816),表达了对李顾言的沉痛衰悼和对元稹的不尽牵挂,大有物伤其类之悲慨。
诗人与元九是生离,与李三则是死别,二者做在一个题目上,似乎有失考虑而流于随意。李三与白氏关系难考,而元稹与其则是刎颈之交。元和十年八月白居易被贬江州,而先其贬至通州的元稹闻白氏被贬,惊得从病福上猛然坐起,其《闻乐天授江州司马》诗云:“残灯无焰影幢幢,此夕闻君谪九江。垂死病中惊坐起,暗风吹雨入寒窗。”32 唐诗解读——元稹之《闻乐天授江州司马》(上)33 唐诗解读——元稹之《闻乐天授江州司马》(下)二人同此遭遇,两个“天涯沦落人”也。
诗人写这首诗时,正是其一生中情绪最低落时期,整个一首诗伤感至极。感逝伤离,琴酒相伴,挚友非死即贬。白氏在给元稹的诗中云:“谁知千古险,为我二人设。”(《寄微之三首》其一)意思是,天下最不幸的事好像专门是为我们设置的,都奔我们而来。诗中“举眼青云远,回头白日斜”二句,更是失望之极,青云已远,夕照正近最后还以贾谊自比,情绪降至冰点。
如此感伤的情绪,好在当时没有感染给元稹。元稹时病重,移地兴元就医。而其《酬乐天见忆兼伤仲远》和诗:“死别重泉闷,生离万里赊。瘴侵新病骨,梦到故人家。遥泪陈根草,闲收落地花。庾公楼怅望,巴子国生涯。河任天然曲,江随峡势斜。与君皆直戆,须分老泥沙。”
据考是元和十三年四月追和的。白氏与元稹的唱和特别多,元和十年左右,二人天各一方,音讯不能送达,但各自还是写有不少怀念对方的诗书。白居易在元和十二年四月十日的《与微之书》里说:“微之,微之!不见足下面已三年矣!不得足下书欲二年矣!”元和十二年五月,元稹回到通州,收到此书,激动异常、有《得乐天书》纪实:“远信入门先有泪,妻惊女哭问何如。寻常不省曾如此,应是江州司马书。”27 唐诗解读——元稹之《得乐天书》
元稹《年谱》“诗编年”,元和十年编有《酬乐天醉别》《酬乐天雨后见忆》《酬乐天得微之诗知通州事因成四首》《酬乐天见寄》《酬乐天寄生衣》《酬乐天武关南见微之题山石榴花诗》《酬乐天舟泊夜读微之诗》《酬乐天江州路上见寄三首》;元和十一年编入《酬乐天见忆兼伤仲远》《酬乐天寄蕲州箪》;元和十二年又编入《酬乐天春寄微之》《酬乐天书后三韵》《酬乐天频梦微之》通州任内”编入《酬乐天叹穷愁见寄》《酬乐天三月三日见寄》。计二十首。就元和十年到十二年而言,不少的和诗是事后补做的。
附:
余思未尽加为六韵重寄微之
海内声华并在身,箧中文字绝无伦。
遥知独对封章草,忽忆同为献纳臣。
走笔往来盈卷轴,除官递互掌丝纶。
制从长庆辞高古,诗到元和体变新。
各有文姬才稚齿,俱无通子继余尘。
琴书何必求王粲,与女犹胜与外人。
长庆三年(823),元稹将一部分旧诗稿整理后,寄诗赠与杭州刺史白居易。白居易读后,酬和了一首七律。诗成后,犹觉意未尽,又写了六韵十二句,即《余思未尽加为六韵重寄微之》。诗中除了对元稹文字的赞美,还总结了他们两人对诗文的改革创新的业绩及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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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居易 (772∽846)字乐天,晚年自号香山居士。又号醉吟先生。排行二十二。下邽(今陕西渭南)人,郡望太原(今属山西)。先世本龟兹人,汉时赐姓白氏。卒谥文,后人又称白文公。德宗贞元十六年(800)登进士第。十九年中书判拔兹科,授秘书省校书郎。宪宗元和元年(806)中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,授盩厔(今陕西周至)尉,二年自集贤校理充翰林学士。五年改官京兆府户曹参军、翰林学士,六年丁母忧去官。此数年为谏官期间,屡上奏章请革弊政,为宦官及旧官僚集团所切齿痛恨,其“惟歌生民病”之辉煌组诗《秦中吟》《新乐府》即作于此时。十年六月,因上书论奏宰相武元衡被刺身死,主张捕贼雪耻,引起宦官及旧日官僚集团不满,以越职言事之罪,自太子左赞善大夫贬为江州(今江西九江)司马。后转任忠州(今重庆忠县)刺史,十五年夏,被召回长安,任尚书司门员外郎,旋改授主客郎中、知制诰及中书舍人。穆宗长庆二年(822)七月,自中书舍人出为杭州(今属浙江)刺史。敬宗宝历元年(825)自太子左庶子分司东都再出为苏州(今属江苏)刺史。在杭州及苏州期间,兴修水利,恤贫安民,深受百姓爱戴。后返长安,相继出任秘书监及刑部侍郎,愈感宦途险恶,乃于文宗大和三年(829)春辞刑部侍郎,以太子宾客分司东都归洛阳(今属河南),自此未再返回长安。武宗会昌二年(842)以刑部尚书致仕。卒于六年八月,葬于洛阳龙门山。生平见李商隐《唐刑部尚书致仕赠尚书左仆射太原白公墓碑铭》及新、旧《唐书》本传。白居易为唐代著名诗人、散文家及文学理论家,与元稹齐名,并称“元白”,然白实胜于元,故宋人钱易称“白居易为人才绝”(《南部新书》卷三)。白居易之散文在唐代亦有甚高之地位,《旧唐书 · 元白传赞论》盛称其奏议为“极文章之壶奥,尽治乱之根荄”。白居易之思想兼受儒、道、佛三家之影响,而“达则兼济天下,穷则独善其身”之儒家思想实居主导地位,其早期“志在兼济”之讽谕诗乃其文学理论“文章合为时而著,歌诗合为事而作”(《与元九书》)之实践,如《秦中吟》《新乐府》组诗等均为讽谕诗之名篇,尤以《新乐府》五十首为最,不仅主题鲜明,措辞尖锐,且整体构架精巧缜密,体现叙事与议论之统一,突破“怨而不怒”之传统,描写人物形象细腻生动,确系诗歌领域一大创新。“元和体”之创制亦为白氏之重大贡献。所谓“元和体”,以作者个人言之,即包括其《长恨歌》《琵琶引》等长篇歌行、《东南行一百韵》等长篇排律及次韵相酬之作、流连光景之小诗,其中尤以“感伤诗”中之《长恨歌》《琵琶引》,在当时已享“童子解吟《长恨》曲,胡儿能唱《琵琶》篇”之盛誉,后世且誉为“古今长歌第一”。《全唐诗》存诗39卷。《全唐诗外编》及《全唐诗续拾》补诗38首,44句。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,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,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,请点击举报。深圳十大配资公司,专业实盘配资,好配资炒股开户官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